“面向碳中和的陆地生态系统固碳减排与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立项,执行期3年(2022-2024年)。通过与新西兰林肯大学紧密合作,培养国际化、面向陆地生态系统固碳减排与农业绿色发展的高素质科研与技术专门人才。
该项目将分批次资助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青年教师和博士后赴林肯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和访学交流。该项目人员每年分2批选派,2023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为3月1日-10日;第二批为9月1日-10日。现将2023年第二批人员遴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序号 |
留学身份 |
名额 |
留学期限 |
学科 |
1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2 |
6-24个月 |
土壤学、植物营养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业经济管理、生态学等相近或相关学科专业 |
2 |
博士后 |
2 |
6-24个月 |
二、资助金额
留学期间,留学基金委(CSC)提供1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2100新币/月(以当年CSC规定为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访问学者类别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博士后类别申请人须为我校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优秀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英语水平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7. 本项目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研修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当年已申报过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未经允许擅自放弃国家级项目出国研修资格且未满5年;经允许自愿放弃国家级项目出国研修资格且未满2年。
四、申请方式
2023年7月2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具体材料包括:
①“面向碳中和的陆地生态系统固碳减排与农业绿色发展”创新项目报名汇总表(按要求用中、英文双语填报)(附件1:联培汇总表/访学汇总表);
②“面向碳中和的陆地生态系统固碳减排与农业绿色发展”创新项目报名表(按要求用中、英文双语填报)(附件2:联培报名表/访学申请表);
③申请人简历(英文);
④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主要学术成果复印件(近五年发表的论文、获奖证明、专利等);
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⑦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⑧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3:按要求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①提交电子版,②-⑧请按顺序合成一个PDF申请文档,邮件主题为“姓名+学科+留学身份”。
五、遴选原则与程序
1.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遵循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进行选拔,具体执行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2.评审:项目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审,综合考核评估申请人的教育经历、学术背景及科研潜力等基本情况。林肯大学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与外语能力进行考核,具体方式以林肯大学确定为准。
3.公示:推荐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4.网申:获推荐人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2023年创新项目综合专栏”)要求在线提交材料。
5.确定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录取结果将于2023年10月公布。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统一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六、其他事项
1. 学生在获得公示、学校推荐或项目录取资格后,不得擅自放弃。对经学校批准放弃的学生,2年内不予推荐申请其他公派出国(境)项目;对擅自放弃的学生,5年内不予推荐申请其他公派出国(境)项目。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资源与环境学院:乔老师,87282137,qiaoxin1028@mail.hz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李老师,027-87284106,lijing2006@mail.hza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任老师,87285091,renlihong@mail.hza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