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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202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易层发布时间:2020-04-19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及《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6244号)和《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意见》(校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学院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资源与环境学院项目经费来源于学校划拨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学院自筹经费。该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突出学院重点研究领域。

(一)立项条件

项目严把立项条件。申请人资格基本要求包括:

1.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培育、国家重大培育项目、国家级创新团队项目等的申请人年龄可至55岁。

2.截至申请时,有主持在研未结题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者,不能申请新的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学院自筹经费支持的人才与团队培育项目、国家重大项目培育、国家级创新团队项目培育不受此条件限制)。

3.截至申请时,有主持未按期结题纵向项目者,不能申请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4.当年有资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却未申报者,不能申请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5.学术道德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凡因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受到相关处罚者,处罚期未结束的,不能申请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6.在站博士后(含师资博士后)不能申报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7.有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申请科研项目的,不能申请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二)立项程序

1.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在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和校科学研究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学院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立项程序包含申报通知发布、公开申报、项目受理、形式审查、项目评审、学校审核、公示和立项等环节。学院依照学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意见开展工作。

3.项目评审结果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和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院两级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立项。


(三)立项重点

立足学院发展战略,坚持事业发展需求导向和服务产业问题导向,有限资源集中用于培养优秀人才、打造优势团队、培育亮点成果。鼓励和支持符合学院优先支持领域的选题。

1.聚焦科技创新人才与团队、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和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能力,进行项目培育。

2.突出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围绕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与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信息科技与智慧农业等领域,系统策划项目,培育科技工作新的增长点。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设置

主要包括2类: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和培育专项,其中培育专项根据工作需要和培育目标,安排不同的项目亚类。

1.新进教师科研启动专项:支持新入职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和副高级职称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引进的正高级职称教师,一人一议,由学校另行支持。

2.培育专项

1)人才与团队培育:支持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教师和团队,培育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优先支持“两邓一张”式未来领军人才培育项目。

2)标志性成果培育:支持具有良好研究积累的教师,培育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支持经培育,能够获得相关自主知识产权,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绿色发展的项目。

3)重大项目培育:支持有较好研究基础的教师,培育国家级重大(点)项目。

(二)项目预期成果基本要求

1.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等,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并以项目负责人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申请或授权的专利、获得的奖励、获批的项目等,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或负责人,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成果转化效益等,需要通过学校核查。

(三)项目结题验收

项目执行期满,申请结题验收需达到以下条件:

1.完成计划任务书中约定的目标;

2.通过档案和财务验收。

(四)各类别项目申报及考核具体要求

以下指标为各类项目申报、考核和结题的最低要求,各类项目计划任务书中约定的目标不得低于对应标准。

1.新进教师科研启动专项

①申报条件

202011日后入职且已取得博士学位尚未办理新进教师科研启动专项的教师(包括中级和副高级职称的教师)。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0—25万元/项。

③考核及结题条件

项目执行2年后予以考核,如执行情况优秀,第3年可追加拨款;如执行情况良好,第3年全额拨付剩余款项;如执行情况较差,第3年停止拨款。

优秀指标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引进人数的20%

2.培育专项

1)人才与团队培育项目

a.优秀人才培育项目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至少主持过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已显现出较大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

申报过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优先考虑。

获资助者每年应坚持申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计划)。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30万元/项。

③结题条件

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准予结题: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项目(计划)资助。

b.国家基金创新群体培育项目

①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团队应由在长期科研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5-8名核心成员组成,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近五年内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共同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奖励,团队中至少有1名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计划)获得者。

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团队项目的优先考虑。

获资助者每年应依据培育目标,坚持申报国家基金创新群体项目。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20万元/项。

③结题条件

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准予结题: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等国家级或省部级创新团队项目资助。

2)标志性成果培育项目

a. 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

支持具有良好的前期研究积累,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一、二等奖的实力。

申报条件

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申请人需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1-4年,资助强度5万元/年,资助1-2项。

③结题条件

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准予结题:国家级科技奖励培育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申报国家科技奖励并通过网评或最终获奖。

b.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培育专项

支持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绿色发展等领域开展研究。

①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相关理论研究基础。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8万元/项,资助3-4项。

③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以计划任务书为参考,通过同行评议,并应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在环境科学与生态学领域公开发表不少于2篇高质量论文或2项相关专利。

3)重大项目培育专项

a.国家基金重大项目培育

①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申报过国家重大(点)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10-20万元/项,资助2-3项。

③结题条件

完成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准予结题: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相关研究为基础,获批国家基金重大项目。

b.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

①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申报过国家重大(点)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②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1-3年,资助强度10-20万元/项,资助2-3项。

③结题条件

项目结题以计划任务书为参考,通过同行评议,并应至少达到以下条件: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相关研究为基础,获批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四、管理与考核

(一)项目及经费管理

1.规范全过程管理

立项的项目应填写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内应填写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题应填写结题报告并组织验收。整个管理流程覆盖项目、资金和档案等方面的全过程。各类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等,使用学校统一格式的文件,规范档案管理,学院存档备查。

教育部要求基本科研业务费实行零基预算,同时对经费执行的序时进度进行考核。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6月底经费执行进度不低于50%8月底经费执行进度不低于80%1210日经费执行进度达到100%。按时间节点经费使用未达标部分,一律收回,由学校统筹使用。

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10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2.成果标注规则

获资助的项目,在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等成果时,应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规范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项目批准号:xxx”或“project xxx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Grant No. xxx)”。

(二)绩效考核

后期学校和学院将建立考核体系,如经费是否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执行,年度是否执行零基预算;项目过程管理(包含指南发布、申请、公示、立项、计划任务书、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和学术规范等)情况,经费使用绩效(经费执行进度、目标完成情况、科技人才与团队建设情况、校外争取科研项目情况及成果产出情况)等,动态调整分配指标,确定下一年度的科研经费拨款。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自主科技创新基金学院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谭文峰

副组长:吕守华 史志华

员:黄巧云 姜存仓 邱国红

书:易  

(四)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按照项目书申报模板和任务书模板(见附件)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在20205月1日前,将申报书和任务书的电子版以“姓名+申报类别”命名发到邮箱yiceng@mail.hzau.edu.cn.

未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和任务书的或者逾期未交申报材料的或者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4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