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环境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现将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如对本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本科教务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玲
联系方式:027-87671066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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