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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2021年研究生大北农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人:储召杰发布时间:2021-11-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大北农公益基金”实施方案》精神,设立大北农奖学金。为做好大北农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北农奖学金由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北农集团”)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具有报国兴农情怀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大北农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学校指标划分,我院研究生指标为3名,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第二章 申请对象与基本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对象

与大北农集团产业发展相关专业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

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综合素质优秀,在同学中示范作用明显。

第六条: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大北农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三章 评审

第七条:大北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11517:40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且有意愿申请大北农奖学金的研究生,本人应如实准备如下申请材料,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539856991@qq.com,文件以“申请人姓名-硕士(博士)大北农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228艾力老师处。过期不再接收补充材料,过期未交则认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一)电子版材料

1.《大北农奖学金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大北农奖学金申请综测表》(附件3

3.加分证明材料

(二)纸质版材料:

1.《大北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并手写签名)

(二)学院评审。依据《华中农业大学大北农奖学金评审办法》评选条件,参照《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智育素质项目中关于创新创业成果奖励加分标准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计分(不设上限),依据计分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获奖研究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学术科研成果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靠前同学。

(三)学校审定。学校审定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公示结束后,将获奖名单报大北农集团。

(四)确定获奖名单。经大北农集团审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大北农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硕士阶段的成果,未使用于获评硕士大北农奖学金的,可以累加到博士阶段参评博士大北农奖学金。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硕士阶段的成果不能累加到博士阶段参评博士大北农奖学金。

研究生参评大北农奖学金所提交成果截止时间为当年 9 30 日,论文必须已经公开发表(含在线公开发表,具有 doi 号)。

第十条:要统筹大北农奖学金和其他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参评学年已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获评大北农奖学金。

第十一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申报材料与事实不符,取消评审资格。


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