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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0年)
发布人:储召杰发布时间:2020-10-02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营造一个积极进取、竞争拼搏的良好育人环境,激励研究生不断进取、奋发向上,提高教育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全面反映和评价研究生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把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的文件精神及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全面性、指导性、可行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内容包括研究生的德育、智育、文体等多个方面的表现。

3.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评选三好研究生、单项积极分子、优秀研究生干部等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其中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单独评选,并且可与其他奖项重复评定。

4.凡在本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奖资格: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损害学校声誉和社会安定团结的言行;

(2)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达两次,因违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位课程考试(考查)不及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无故不参加学年总结鉴定或鉴定不合格。

第二章综合测评评分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


硕士一年级总分=学习成绩×0.5 +科学研究×0.25 +社会活动×0.25

硕士二、三年级总分=科学研究×0.75 +社会活动×0.25

博士总分=科学研究×1

(一)学习成绩分

学位课平均成绩=∑课程成绩×学分/∑课程学分


(二)科学研究

1.科技创新奖励分

本学年度内参加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评比等科技创新活动。参加团体赛的团队负责人加满分,其他队员减半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见表1:

1.各类科技创新奖励加分表

      名次

   评分

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国家级

25

23

20

18

15

省部级

20

18

15

13

10

校地级

15

13

10

8

5

2.学术论文奖励分

表2.各类别期刊论文加分表

级别

SCI

(按JCR分区)

EI

期刊

一级核心期刊

核心(CSCD收录)

EI会议论文

学术会议论文

国际

国内

评分

一区:25+IF×3

15

10

3

3

3

2

二区:20+ IF×2

三区:15+ IF×1

四区:15

论文须是本学年度内发表,中文文章以接收函认定,英文文章以在线地址查寻认定(含doi号);会议口头报告等同于会议论文,学术会议论文仅收录摘要或墙报减半加分。作者单位必须署名华中农业大学(第一署名单位加全分,第二署名单位及其他不予加分);论文仅第一作者加分,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按80%加分;并列第一作者取平均值加分;其他排序不予加分。

3.专利奖励分

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号,每项加15分;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号,每项加10分;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项加10分。完成人单位必须署名华中农业大学(第一署名单位加全分,第二署名单位及其他不予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同论文奖励分。

4.著作、译著奖励分

本学年度内正式出版的著作、译著等。独著每部加12分;合作出版的主编每部加8分,副主编每部加6分,编委每部加3分,未注明编委的按所写作内容字数比例分配,分配部分为10分。

(三)社会活动

1.竞赛奖励分

根据竞赛级别、获奖名次给予奖励分。比赛若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分对应分值为:一等奖对应第1名分值,二等奖对应第2、3名平均分值,三等奖对应第4、5、6名平均值,优秀奖对应第7、8名平均分值,比赛若只设优秀奖,对应分值为第1-8名的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的负责人、主力加满分,其它队员减半加分。同一学年度同一竞赛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的取其最高分,不累加。

(1)学习竞赛奖励分

本学年度内参加上级组织、学校及有关部门举办的英语、化学、物理等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征文活动等各类学习竞赛活动等,具体评分如下:

表4.各类学习奖励加分表

    名次

  评分

等级

国家级

10

7.5

7.0

6.5

6.0

5.5

5.0

4.5

省部级

6

5.6

5.2

4.8

4.4

4.0

3.6

3.2

校地级

4

3.7

3.4

3.1

2.8

2.5

2.2

1.9

院系级

2

1.8

1.6

1.4

1.2

1.0

0.8

0.6

(2)文体竞赛奖励分

本学年度内参加上级组织、学校、学院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文艺、体育竞赛活动等,具体评分同学习竞赛:

2.社会工作奖励分

参加社会工作,视其工作职责大小、工作时间长短、工作成绩好坏给予奖励分。担任多项社会工作职务者,取其最高职位加分。研究生干部在岗时间不满一个月的不加分;在岗时间不满一年按照公式M / 10×N(M =岗位分值,N =实际在岗时间);同一学年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实际奖励分为前后岗位奖励分之和。具体分数由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总结述职综合确定,基本原则是上一级研究生干部给下一级干部评分,最后由辅导员审核。兼职辅导员、部门助管、导师助理属于勤工助学岗位,不加社会工作奖励分。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5.各类社会工作奖励加分表

职务

满分

校研会党学团组织负责人

25

校研会党学团组织主席团成员、

院研会主席、院党建办主任

20

校研会党学团组织各部门部长、院研会副主席

15

校研会党学团组织各部门副部长、主席助理、院研会副部长、院党建办副部长、班长、党支部书记

10

党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5


3.特别荣誉奖励分

本学年度内受到各级党、政、团和学联组织(学校各级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除外)表彰,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的表彰,按其最高级别荣誉加分,不同事迹所获荣誉可累加。见下表:

表6.各类特别荣誉奖励加分表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地校级

评分

10

8

6


4.宣传奖励分

本学年度内在校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通讯、消息等作品。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取其最高分,不累加。见下表:

表7.各类宣传奖励加分表

      字数

   评分

等级

1000字以上

500字以上

200字以上

200字以下

国家级

5.0

4.5

4.0

3.5

省部级

4.0

3.5

3.0

2.5

校地级

3.0

2.5

2.0

1.5

南湖新闻网、校广播台采用的稿件每篇1分,研究生网、研究生视窗采用的稿件每篇0.6分,学院网站采用的稿件每篇0.2分,同一篇稿件在不同网站上发表,取其最高分,不累加,并且文字作者加80%,摄影作者加20%。

6.其他加分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2分/人/次;参加校级各类文体比赛、英语活动节、学术年会等活动但未获奖的加参与分0.5分/人/次,参加院级各类文体活动但未获奖的加参与分0.2分/人/次。集体类活动主力队员加满分,其它队员减半加分。

第三章附则

1.本实施细则适用资源与环境学院注册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2.导师根据该生本学期的科研进展,工作表现等进行意见评定,该结果作为评选奖学金的重要参考。

3.本实施细则由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