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我院土壤学科的快速发展,激励土壤学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16年土壤学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名誉主任:李学垣
主 任:刘凡
副 主 任:黄巧云,谭文峰
委 员:蔡崇法,吕国安,胡红青(兼秘书),
贺纪正,沈阿林,周勇
二、评选对象
我院所有在读的土壤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治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一等奖 (1-2名)奖学金2000元/人
二等奖 (2-3名)奖学金1500元/人
三等奖 (6-10名)奖学 1000元/人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实验室认真工作,乐于奉献,得到导师和研究组一致好评;
(五)科研成果显著,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说明: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是在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已获得上届土壤学奖学金的申报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上年度材料获得更高级别奖励的,原则上不再奖励。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研究生在2016年3月24日前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资环学院土壤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及《2016年土壤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liyujing@mail.hzau.edu.cn,请备注:姓名-专业-土壤奖学金申请表字样)、申请表纸质版一份,交验发表论文(文章接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0日)、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
《资环学院土壤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中“研究生期间获奖情况及基本表现”应从科研成果、社会工作奖励、发表论文及影响因子、申请获批专利号等)等方面阐述。
(二)评审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2016年4月中旬完成土壤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
(三)公示
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具体详情请见学院网站人才培养(研究生)板块的《华中农业大学土壤学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管理办法(修订)》
华中农业大学土壤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