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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华中农业大学土壤学研究生奖学金评比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2-08-30
  

为鼓励我校土壤学专业(含水土保持方向,下同)研究生从事土壤科学研究,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经李学垣教授倡议,他和他的学生们筹集成立了华中农业大学土壤学研究生奖学金。经试行2年后,作出如下修订,从201391日实行。

一、  申请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和任何违纪行为,品行良好,为人正派。

2)奖励对象:在实验室认真工作,刻苦钻研,乐于奉献,科研成果显著,得到导师和课题组一致好评,在土壤科学理论和应用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和金额

1)对符合上述奖励对象条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土壤学专业研究生,按低于学生总人数的20%比例确定名额,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本委员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予以奖励。

2)设一等奖1-2名,奖励2000/人;二等奖2-4名,奖励1500/人;三等奖10名左右,奖励1000/人;优秀奖,不超过3人,奖励500/人。

3)研究成果已获得国家、学校及本奖学金的,不再重复使用。

三、评选组织

成立土壤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名誉主任为李学垣教授。聘任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6人。奖学金每年3月份申请和评选,4月份发放。

任:刘凡

副主任:黄巧云,谭文峰

员:吕国安,蔡崇法,胡红青(兼秘书),贺纪正,沈阿林,周勇

四、解释

1)本办法解释权为管理委员会。

2)对于该年度受到学院及以上处分,剽窃、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华中农业大学土壤学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代章)

                        201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