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稳妥做好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文峰
组员:黄巧云 史志华 蔡 鹏 邱国红 李小坤 王天巍 王军光
秘书:何建荣 乔 欣
(二)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吕守华
组员:熊海林
考生申诉渠道
电话:027-87284070
邮箱:zhyjs@mail.hzau.edu.cn.
二、工作原则
(一)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确保招生质量。
(二)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确保阳光招生。
三、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考核小组成员”“随机抽取考核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考核选拔中的作用,加强考核小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向参与复试的所有人员宣讲政策、纪律和考核工作基本规范,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三)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确保信息公开
在学院门户网站、研究生院网站等公开复试录取信息,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做到政策公开、方案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
(五)复试工作人员责任和回避原则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学术回避制度。对复试专家组名单、复试题目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六)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博士生指标
博士招生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学院2025年共计约68个指标,其中学术性博士53个、农业专业博士15个,转博指标与公开招考博士生指标统筹使用。
五、考核安排
初审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以“报考专业+真实姓名”申请加入“资环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群(QQ群号:445359161),复试相关安排会在学院官网和该群中公布,不另电话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为放弃复试。
考核形式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位证或学位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具体资格要求见《资源与环境学院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对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取消考核资格。对考生的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
(三)考核时间
预计5月8-9号,各专业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
考生个人陈述:考生用PPT汇报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和未来读博计划等。专家组考核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考核小组对每位考生至少提3个问题,根据考生应考表现,独立做出评价。考生需进行15分钟左右PPT汇报和至少15分钟左右综合答辩。
(五)考核费用:学校不收取考核费。
(六)考核成绩构成与拟录取
1.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时评出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20%、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占3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按照学科专业进行总评成绩排名,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根据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总成绩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2.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即视为放弃,不予录取。
3.体检: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4.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个工作日。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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