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学院将于4月29日开展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十不准”行为规范
1.不准未通过安全培训考试者进入实验室
2.不准将水果、外卖、零食、饮料等食物带入实验室
3.不准在无人值守下做高温、高压、易燃、毒剂类实验
4.不准将危险化学品违规存放在实验室
5.不准随意倾倒、丢弃实验废液和容器
6.不准将易发生反应的试剂、气瓶混放
7.不准在实验室内堆放纸箱、空盒等杂物
8.不准将实验试剂带出实验室
9.不准私接、私拉电线
10.不准在实验室内自习
(二)实验室“六必须”行为规范
1.实验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服
2.实验室气瓶必须固定分类存放
3.实验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
4.实验室无人时必须断水、断电、关门
5.实验用废弃物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集中回收
6.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领取、使用、处理危险化学品
(三)实验室管理“五个是否”
1.实验室制度是否健全
2.安全责任人是否明确
3.日常检查记录、台帐是否完备
4.安全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5.实验室药品是否按要求规范存储、管理、使用
(四)公共消防设施
1.灭火器是否过期
2.消防水栓是否正常
3.消防通道是否堵塞
4.逃生指示牌是否正常
5.洗眼器等应急设施是否正常
二、分工安排
检查组1 成员:唐铁军、张丽梅、易层
检查范围:资环楼、东副楼、老图书馆
检查组2 成员:庞湃、丁忠、彭士宁
检查范围:微肥楼、环工基地、逸夫楼、小土化楼
材料总结组:庞湃、易层
各检查组应做好检查记录和现场拍照,并于29日17:40前将《安全检查记录表》和相关照片反馈给庞湃。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