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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陶艳红发布时间:2019-09-04

各位老师、同学:

   为了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保障实验室消防安全、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就2019年秋季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负责人于9月5日前,组织师生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水电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等方面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对新进实验室的学生开展实验规范操作、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培训,考核通过方可进行实验。实验室应当保留培训记录,保存期不少于2年。

3.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必须依照相关流程完成校内审核由学校后勤集团统一采购,实验室、个人不得采购。实验室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申购审核单》,由学校统一配送。

4.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人帐的五双制度。

5.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领用应严格执行申请和审批手续。领用申请应包括品名、规格、领用数量、领用实验室、实验用途、领用人、批准人等信息;由两人一起领取一次实验的用量,严禁代领代签。

6.危险化学品限定在学校实验室合法、合规使用。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其他单位或个人。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台账,接受监督检查。

7.实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仪器设备,按照规定对实验废水废液回收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进行高危实验操作(开电炉、消煮样品)时,人不能离岗。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应严格遵守规范谨慎操作,防范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遗失、被盗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8. 严禁在实验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实验室使用与科研无关的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室内对电动车、电瓶进行充电。

9.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饮食,不得在冰箱、冰柜存放食物。不得带入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在实验室留宿等。离开实验室前要注意断水断电,锁门关窗,注意防盗。

10.维护实验室良好的环境。坚持实验室值班制度,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垃圾不得丢在公共区域。

11.由于资环楼、主楼、东附楼、西附楼等正在装修,请保管好实验室和个人财物;通行时合理绕开施工区域,不得触碰施工机器设备、电线网线消防线路等,以防危险。

12.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如遇渗水和水管破裂,应立即关闭大楼外或本楼层总水伐,向修建中心(87287262)报修;如遇火险或火情,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向校园110(87281110)报警。
   实验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

                                                资源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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