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育人实效,培养锻炼研究生协调、沟通等能力和责任意识,适度发挥助困作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拟招聘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助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分类和设置
学生辅导员岗位2个,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如研究生党团班级管理、研究生活动组织、研究生事务管理、研究生就业咨询服务等。
研究生助管岗位2个,主要从事学院学生思政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工作。
二、岗位申请条件
申请担任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助管工作,应当不影响学业,并报导师知晓,不得同时担任学生辅导员、助管或助教岗位工作。
(一)学生辅导员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具备一定政治理论水平,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品行端正,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备一定口头、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观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3.具有较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作风严谨务实;
4.学业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5.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研究生助管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学业成绩良好,课程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4.工作务实,责任心强,富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5.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三、岗位管理
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或助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1.不能妥善处理学习科研与工作关系,学习成绩下降明显或科研进展受到较大影响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3.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因个人过失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4.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岗位酬金标准
学生辅导员岗位按月计酬,一般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酬金标准为600-1000元/月,根据实际工作表现与业绩核定,调整岗位酬金。
研究生助管岗位按月计酬,一般每周不超过3个半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酬金标准为600元/月,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岗位酬金。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设置临时助管岗位,发放临时岗位酬金。
五、申请程序
1.有意向的研究生可填写《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见附件);
2.将申请表于2019年8月27日下午4点前交至资环楼212办公室;
3.申请者等待学院通知进行面试考察,最终录用通知会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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